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成功完成
“佛教文化艺术园雕刻造像价格”司法鉴定
根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连中法鉴委字第87号《司法鉴定委托书》,依照《江苏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于2005年11月18日~28日,在连云港中院司法鉴定处的密切配合下,进行了连云港锦屏镇“佛教文化艺术园雕刻造像价格司法鉴定”。
省协会遴选资深人士组成鉴定专家组—何根金(苏州市金山石雕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艺美术师,鉴定专家组组长)、徐建安(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工程中心雕塑部监理,工艺美术师)、沈明川(连云港市工艺美术协会会长,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
专家组由协会侯铁秘书长为领队,11月19日召开专业会议,统一明确鉴定工作指导思想—“分析已有文件,立足现场勘察,坚持集体评判,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地评定每件佛教艺术品实际价值”,分析并确定鉴定要素、各要素判定办法;20~21日现场勘察,逐件分析评议并作记录;23~25日汇总整理,形成评估价格清单;26~28日专家组审议论证,最终确定并向委托法院送达鉴定报告书及其附件。
应委托法院,专家组对连云港锦屏镇“佛教艺术园”佛教文化艺术品的总数也进行了清点,共158尊/组,并请诉讼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认真负责、严谨规范、公正公平的工作,受到法院与当事人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