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期盼税费优惠—省工艺美术学会马达理事长接受新华日报记者采访

2006-04-21 03:26:00

艺术产品和工业产品同样税率是否合适?资金扶持和政策扶持哪个更有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期盼税费优惠

省工艺美术学会马达理事长接受新华日报记者采访

 

  在新公布的第一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江苏共入选34项,其中宜兴紫砂、无锡泥人、扬州玉器、苏绣、剪纸、云锦等15项属于传统工艺美术。如何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19日,省工艺美术学会在扬州开会时,工艺美术家们谈的一个最多的话题是: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给资金不如给政策,在税费上给予优惠,提高它们自身的“造血”功能。

  省工艺美术公司总经理马达说,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传统手工艺制作,生产效率低,市场竞争力差,需要政府扶持,但现在对它们和一般企业同样征收17%的增值税,加上各种费用,税费率在20%以上,这对于以艺术含量为主的传统工艺美术,显然是不合适的。

  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苏绣,它的原料只有一针一线,非常低廉,艺术大师要花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才能完成一幅作品,其价值几乎全是艺术创造生成的,原料成本微乎其微。打个比方,用一年时间绣一幅苏绣卖5万元,利润4.5万元;用几个月甚至几天生产一台机器卖5万元,利润2万元,让他们都交17%的增值税,显然苏绣的负担更重。在我们高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条件下,让这些艺术品和工业流水线上的产品征收同样的费用是否合理,值得商榷。况且,相当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扬州玉器,在买原料时多数是从原料产地的农民手中购买玉石,根本就没发票,从原料到成品到底增值多少,很难查证,收税时便没有办法抵扣。其他如泥人等情况也是如此。

 另外,这样的税率也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形成适度规模。例如扬州的玉器厂和漆器厂,有了适度的规模,才有力量开发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成为全行业的龙头老大,才有能力搞大制作出精品,让原料产生高附加值,而私人作坊只要有利可图就行,不承担精品生产的任务,像宜兴紫砂,就出现了粗制滥造、压价竞争的情况,对不可再生的原料形成了浪费。但是目前的情况是,企业上了规模,税率也高起来,而小作坊一般按小规模纳税人征6%的税,因而售价有时还不到大厂的一半。因此如何让脆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企业与这些作坊处在同一起跑线上,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形成适度规模的必要性还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者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例如扬州玉器厂的亿元翡翠白菜和几件精品山子雕,企业可以争取政府支持将其留在自己的展馆里,若是产自私人作坊,这样的国宝很可能流失民间,甚至流落海外。当然,像剪纸、泥人等完全属于个人创作的门类,不必追求规模。

当前,如何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热点和难点,祖先留下的遗产丰富多样,规模是大是小,形式是统是分,出路是进博物馆还是进市场,都应分门别类地分析。对那些能与时俱进还能闯荡市场的门类,我们更应该探讨在根本的政策上,比如在税费政策加以扶持。“造血”比“输血”更能强壮筋骨,提高老工艺在新时代的自身的生存力、竞争力,减负是“养事业”,而给钱则容易变成“养人”。税费一直是公认的是最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其作用可以用四两拨千斤来形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否用用这一剂良药?

 

新华日报 记者/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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