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系列展
2010首届中国(深圳)创意生活展
指导: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承办:深圳报业集团
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
协办:深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协办指导单位:广东省工艺美术协会
协办指定代理:深圳市宇博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时间:2010年12月24日-27日
地点:深圳国际会展中心
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称“文博会”),是中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文化类综合展会,为有效利用文博会的辐射力和深圳报业集团强大的资源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文博会各主承办单位的资源优势,在广泛市场调研的基础和应广大文博会展商的要求,设立文博会系列展——2010首届中国创意生活展。
本次展会面积达30000平方米,设置标准展位1500个,展区划分为五大类别,该馆重点邀请行业特色区域的龙头企业、知名文化精品企业和机构,借助文博会平台催生有实力有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或集团,积极引导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展会主题:文化创意,精彩生活
一、展区划分
1、民族民间工艺展区
2、现代工艺美术展区
3、红木艺术展区
4、玉石文化及雕塑展区
5、节日庆典及旅游文化展区
二、展出范围
民族民间工艺展区:人造花卉、编织、抽纱刺绣、织毯、剪纸、年画、艺术陶瓷、彩扎、漆器、金属工艺;
现代工艺美术展区:工艺画、盆景、室内外装置艺术品,水晶、琉璃、树脂、玻璃、合金工艺品,服饰、纤维艺术,高仿真模型及艺术品,高档瓷艺;
红木艺术展区:红木家私、红木摆件、古典家具、其它珍贵木艺;
玉石文化及雕塑展区:玉雕、石雕、木雕、竹雕、铜雕、陶塑、泥塑、骨雕、牙雕、布雕、观赏石;
节日庆典及旅游文化展区:元旦春节贺岁文化艺术品、灯饰、庆典礼仪用品、奖品、定制专用品、旅游特色品、纪念品及各类衍生产品。
三、配套活动
1、新产品发布会:为协助参展厂商加强推广新产品,增加曝光机会,特别规划办理“新产品发表会”;
2、贸易洽谈会:为协助买主洽觅供货商,并为厂商创造商机,特别在展会中安排“一对一贸易洽谈活动”;
3、凡参加本届展会的企业均可在文博会网站上注册参加网上文博会。
四、展会时间
布展时间:2010年12月22日-12月23日
展览时间:2010年12月24日-12月27日(周五至周一)
撤展时间:2010年12月28日
五、收费标准
展位类别 |
费用 |
备注 |
特装展区 |
900元/㎡ |
特装展位36㎡起租,不提供任何设施(不设标摊)。 |
标准展位(3 m×3 m) |
单开口7300元/个 双开口8000元/个 |
提供围板、10A电源、2只射灯、纸篓、地毯、1桌2椅。 |
六、参展程序
预订展位:符合条件的参展单位向协办单位提出申请,协办单位根据展出内容审核相关资料后,初步确定参展单位所申请的展位数量和面积,坚持先到先得,重点优先的原则,统一规划展位。2010年12月10日截止报名。
参展商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及展品图片。
签署合同:参展单位与协办单位签署合同后,参展单位须在10日内将展位费及相关费用汇入协办单位指定帐号。
展位确认:协办单位在参展商展位费用到帐三日内发出展位确认书,并向参展商提供《参展条例》,参展商照此做好参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提交资料:参展商必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组委会的要求及时提交所需资料,以备编辑会刊和会务资料所用,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0日。
参展单位须如实填写《参展申请表(合同书)》,要求在合同中必须工整填写参展商及楣板名称、地址、参展展品类别。
严禁参展单位擅自转让展位、变更展品,在展会现场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取消参展资格,后果自负。
七、招展联系人
联系人:汤儒恺
电话/传真:025-83619515
电子信箱:tangrukai@qq.com
八、展费转账汇款资料
户 名: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账 号: 01286108091001(汇款用途请填写“文博会创意生活展参展费”)
附件:展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