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法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006-10-09 10:45:00


                            江苏出台法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新华报业网讯  根据将于11月正式实施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江苏省内掌握特殊传统技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将受到政府抢救性保护。
  根据条例规定,抢救性保护包括:对年事已高、掌握特殊传统技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生活条件的改善,对其技艺的记录、整理和传承;对珍贵、濒临灭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场所的征集、收藏、保存和修缮等内容。
  另外,江苏省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成立研究机构,兴办专题博物馆,开设专门展室,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展示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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