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工 艺 美 术 行 业 协 会
苏艺协[201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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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工艺美术杰出贡献奖”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协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介与表彰一批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行业管理领军人物,进而促进和推动我国工艺美术事业的传承、发展、提高,经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研究决定,在行业内开展行业管理与服务者的、专项的“全国工艺美术杰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详见附件一,《“全国工艺美术杰出贡献奖”推荐、评选试行办法》)。首届全国工艺美术杰出贡献奖的推荐、评选工作已于2013年启动并于2014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全国工艺美术杰出贡献奖”推荐、评选是中国工艺美术行业的一项重要活动,由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组织、各省、市协会共同参与。
各市协会按照评选工作统一要求,根据《“全国工艺美术杰出贡献奖”推荐、评选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做好本地区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填写《全国工艺美术杰出贡献奖申报表》(附件二,简称《申报表》),准备有关履历、职称、业绩和成果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套);如有已经发表的具代表性的著作、论文和参与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材料可另附一套,按要求上报我会。
三、初审和推荐
各市协会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申报者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2、业绩和成果有无伪造、浮夸;
3、著作、论文和参与制定的法律法规是否真实;
4、其他需复核的重要材料。
各市协会对初审合格的申报者将其文字材料和申报表电子版上报我会秘书处,申报表中所在省区市协会评价、推荐意见为我会盖章。
四、时间要求
1、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
2、初审、推荐时间:2014年4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推荐材料于5月20日之前由各市协会报至我会秘书处。
3、评审时间:2014年8-9月期间;
4、表彰时间:2014年10月,在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婷
联系电话:025-83619515
联系地址:南京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17层F座
电子信箱:cutebaoo@163.com
附件二:申报表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