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关于第三批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2014-01-21 14:42:23

江 苏 省 工 艺 美 术 行 业 协 会 

苏艺协[201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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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政府关于第三批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士:

     现转发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关于第三批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批复的通知》。详情见附件或登陆省经信委网站消费品处栏目查询。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转发省政府关于第三批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0   作者:消费品工业处   文章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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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经信消费〔2014〕24号

各省辖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进一步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三批江苏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认定工作,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将有关批复转发给你们。

    我省是传统工艺美术大省,传统工艺美术历史悠久、品种齐全,具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风格,开展受保护品种的认定工作,是推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传承与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保护品种的保护力度,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保护、继承与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条例》赋予各级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经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保护、继承和发展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传统工艺美术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保护和创新力度。目前我省传统工艺美术的许多品种正处于后继无人和后继乏人的境地,在加大抢救、挖掘和保护的同时,要适应时代特点,对旧题材、老工艺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要根据不同品种的特点,走产业化、规模化、精品化和特色化发展道路,多出精品、珍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市级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努力培育高层次工艺美术人才。把名师带徒、民间学艺与现代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大师带徒和创建工作室,采取措施积极鼓励濒临失传的品种和技艺的带徒工作,确保后继有人。大力发展工艺美术职业教育,培养一批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实用型人才,多渠道开展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全行业从业者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区域特色明显,各级经信部门要积极推动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集聚发展,努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地区品牌和特色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其在扩大规模、交流技艺、展示成果、开放市场、凝聚人才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更好发展。


附件:

1、省政府关于第三批江苏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批复(苏政复〔2013〕121号

2、第一批、第二批江苏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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