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北京·2008)”

2008-08-24 15:26:00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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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北京·2008

展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艺美术学会、协会、专业委员会、艺术院校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高潮的号召,并展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工艺美术事业的成果。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中国工艺美术馆与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承办的“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北京·2008”定于今年10月中、下旬在北京举办,并设定每两年举办一届。文化部作为此项活动的领导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

传统工艺美术是中国文化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举办“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无论对中国工艺美术事业,还是对文化建设事业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都将呈现一种特别的历史意义,也将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它意味着国家对传统工艺美术文化性质的认定,也标志着国家将传统工艺美术事业作为文化事业纳入文化建设国家轨道的启端。

此次大展得到了国家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扶植,由主办方出资提供展览场地(展具等),展出期间不进行销售活动。因此,大展展示的作品应该是艺术品位高、工艺精湛,具有鲜明时代感和独创性的优秀原创作品,也是能够代表当代中国工艺美术最高水平的精品。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展览活动,与全国的工艺美术界同仁紧密联系,把全国最优秀的工艺美术精品展示出来,充分体现这些工艺美术精品的艺术价值。展览将汇集全国传统工艺美术各个门类精品约2000件,包括玉雕、牙雕、石雕、木雕、陶瓷、金属工艺、漆器、刺绣、编织、民族民间工艺、首饰、传统工艺家具、文房四宝等。

此次大展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成立以中国工艺美术馆专家组和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会为基础的“中国工艺美术珍品专家评审委员会”。

2) 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奖,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等。

3) 依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遴选获奖作品,由中国工艺美术馆收藏并颁发证书(按照中国工艺美术馆有关收藏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 主办方将收录全部获奖作品,出版《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大展获奖作品集》画册。展会期间刊印宣传册、会刊等。

5) 大展期间举办“中国工艺美术学术高峰论坛”。

6) 大展筹备期间和开幕前召开新闻发布会。

     大展设立联络处,主要负责筹备期间与各省、市、地区、院校、学会专业委员会沟通信息,接收确认参展作品申报表。

大展联络处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  辉:010-6603519013801214561

成员:王 瑛:010-6603503813611326669

            辛燕萍:010-6603502013501352157

                    xinyanping_@sohu.com

  波:010-6653566913810954569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

            

          

承办单位:中国工艺美术馆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〇〇八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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