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
苏艺学〔2016〕0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缴纳2016年度省学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6月30日,省学会在南京召开了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新一届省学会的会费缴纳标准和办法。现根据章程和新的规定,特向贵单位按章收缴2016年度会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3000元/年,副会长单位2000元/年,特邀副会长单位2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500元/年,理事单位1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办法
请于4月30日前经银行汇入—
户 名: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
开户行:华夏银行南京分行湖南路支行
账 号:4130200001801700006643(汇款用途请填写“2016年会费”)
上述款项到账后,省学会秘书处即用挂号信寄上会费收据至贵单位财务。
三、会费管理:
按照省学会章程及财务管理规定,会费收入将单独列支。如缴纳有困难者,请于 4 月30 日前向省学会秘书处提交减免或延缓缴纳的书面申请;对逾期不缴,多次催交无效,且无书面说明者,超过一年则视为自动退会。
四、联系方式:
省学会联系人:殷琪杰;电话/传真:025-83619515;邮编:21002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
五、其他事项:
2016年度会费交纳情况将于 6月在“艺博网”公示。
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