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苏艺协〔201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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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大国非遗工匠专项公益工程
工美项目的通知
各市协会、学会:
为了配合《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出台,响应党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的要求,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培育中国工匠的要求,大力弘扬传统工匠精神,厚植非遗工匠文化,加强对传统非遗技艺的传承发展,中国工艺美术协会拟承办由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主办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之大国非遗工匠专项公益工程工美项目。北京非物质文化发展基金会与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共同推荐15名专家组成专家认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目的
开展“首批大国非遗工匠”认定工作,挖掘一批传承与保护非遗的优秀和代表性人物,对提升传统非遗手艺人的地位、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传承发展非遗技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中国声音、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资助1200万元人民币,200万元用于开展“大国非遗工匠”认定和推广工作,1000万元用于资助“大国非遗工匠”经确定的项目。
此次认定工作将根据认定标准认定“大国非遗工匠”和“华夏大国工匠”。
二、 认定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践行大国非遗工匠精神;
3、 现仍从事工艺美术创作;
4、 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行业有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为工美技艺类非遗项目传播和工艺美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5、 所从事的专业技艺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
6、 具有独特技艺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省协会可根据本省情况破格予以推荐。
三、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大国非遗工匠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要求网上注册申报提交成功后再行打印,申报表中申请人签名处需由申请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或传承人证明和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3、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套),按要求上报市协会、学会。
(二)网上申报
申报者在准备书面材料的同时,还须通过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网站上专用的《大国非遗工匠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申报,填报完成后生成的申报表直接打印两份并签名、盖章。系统网址为:http://www.cnaca.org,网上申报系统将于10月9日零时开通,10月30日24时关闭。
(三)地方审核
1、各市协会、学会对《申报表》和有关书面材料等进行审核,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2)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3)学历、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法定证明复印件;
(4)其他需复核的重要材料。
2、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各市协会、学会在其《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立即取消个人认定的资格。
(四)上报材料
1、各地须通过《大国非遗工匠网上申报系统》上报,同时向省协会正式行文,将推荐申报者的《申报表》等书面材料(一式二套)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省协会。
2、报送的各类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由所在的协会、学会加盖印章。
四、 认定意义
“大国非遗工匠”应致力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弘扬大国非遗工匠精神,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获得以下权利:
1.出席大国非遗工匠认定仪式,获得“大国非遗工匠”认定证书;
2.总计1200万元人民币资助大国非遗工匠专项公益工程工美项目;
3.认定为“大国非遗工匠”称号人员的相关作品可参加“大国非遗工匠艺术珍品展”展览;部分作品给予收藏,推荐公司共同投资、合作开发;
4.与档案馆合作,从“大国非遗工匠”中选出杰出代表,相关文字、影像资料进入档案馆永久保存;
5.成为“一带一路非遗发展专项公益基金”成员,开发一带一路中国礼物,在沿线国家进行技艺展演、精品展卖等活动。
五、 其他事项
1、请各市协会、学会推荐专人负责此项认定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婷
联系电话:025-83619515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2号
邮编:210024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