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公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的公告

2009-04-27 23:30:00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省文化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3号)精神,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初评,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审议,推荐入选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11项,入选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37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20天(以见报日期为准)。

 

意见受理单位:江苏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电话:025-8779888087798890 电子邮箱:jiangsufeiyi@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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