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省文化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3号)精神,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初评,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审议,推荐入选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11项,入选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37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20天(以见报日期为准)。
意见受理单位:江苏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电话:025-87798880,87798890 电子邮箱:jiangsufeiyi@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