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会名称:2010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
二、时 间: 2010年9月9日至9月12日(9月7、8日布展)
三、地 点: 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
四、规 模: 200个国际标准展位
五、展会主题:
展示艺术精品、弘扬民族文化、扩大对外交流、促进行业发展
六、主办单位: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报批中)
七、支持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报批中)
八、协办单位:各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
九、承办单位: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
十、组织机构:
(一)展会组织委员会:
顾 问:陈焕友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名誉理事长
原中共江苏省委 书记、省长
主 任:周毅彪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副主任
副主任:马 达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 理事长
江苏省工艺美术总公司 总经理
李 锋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李志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称管理处处长
许 钧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学会部部长
杨义茹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职称管理处副处长
俞兵华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
秘书长: 汪 彤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 秘书长
(其他各市协会、学会理事长为当然委员,名单略)
(二)展会办公室
主 任:马 达
副主任:汪 彤
办公室下设八个组,由展会办统一领导。
1.会务组:负责接待、住宿等会务安排;负责人:徐婷
2.宣传组:负责展会的策划、宣传及资料的准备;负责人:汪彤
3.接待组:负责省级领导接待工作;负责人:徐婷
4.财务组:负责与展会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人:徐婷
5.展出组:负责展会的招展、布展;负责人:汪彤、汤儒恺
6.运输组:负责展品的储运工作;负责人:汤儒恺
7.评比组:负责“艺博杯”的评审工作;负责人:徐婷
8.安全保卫组:负责展会期间场馆、展品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汤儒恺
展会办公室地点设在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单 位: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地 址:南京市湖南路181号开元国际商厦15层1506室 邮 编:210009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分行湖南路支行
账 号:01286108091001
联系人:汪彤、汤儒恺、徐婷
电 话:025-83619515,025-83212903
传 真:025-83619515,025-83213068
电子信箱:hongtt66@163.com 电子信箱: tangrukai@qq.com
电子信箱:cutebaoo@126.com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网址:www.jsact.cn
十一、展会主题活动:
(一)展示和销售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和优秀工艺美术工作者的精品佳作;
(二)评审“2010‘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之特、金、银、铜等各类奖项;
(三)举办专题讲座。
十二、参展对象:
(一)卖家: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优秀工艺美术工作者;工艺礼品、旅游品生产企业。
(二)买家:省内工艺美术品经销商、旅游景点旅游商品经销单位、礼品经营批发商及工艺美术精品收藏家、南京市民和游客。
十三、参展范围:
玉器、漆器、木石牙雕、珠宝首饰、抽纱织绣、地毯挂毯、民间工艺品、玩具、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品、工艺花画、红木家具、 文房四宝 、剧装道具、金属工艺品、美术陶瓷、工艺礼品、旅游纪念品。
十四、展会布置:
参展作品原则上按各市展示,展位分配由展会办公室负责。
十五、展位费用:
一楼展厅:
(一)标准展位:3M×3M国际标准展位,包括三面展板、两只日光灯、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一块楣板。展位费5000元/个,其中双开口展位5500元/个。
(二)光地:500元/平方米,36平米起租,不含任何设施。
特别注意:租用光地不包含任何设施费用,展馆将一次性收取10元/平方米的特装管理费,并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特装展位必须使用消防局认可的防火材料,并请于7月31日前将施工设计图、电路图报展会办公室(联系人:汤儒恺,电话:025-83619515)。
十六、招展办法:
(一)本届博览会采取各市协会代理招展和自行招展相结合的方式。
(二)展品储运、展位分布图和展具租赁等事项,展会办将印制《参展手册》下发参展厂商。
(三)展品审核:参展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展品照片等相关资料,经展会办批准方可参展。
1.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7月20日(以参展报名表寄出日期邮戳为准)。
2.付款方式:参展企业在经过展会办审查批准并确定展位后,一次交清全部展位费用;招展代理将参展企业展位费全款收齐后统一交至展会办公室(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详见本方案“十、组织机构”一项,付款的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十七、买家邀请:
(一)组委会统一印制请柬,邀请本省商业代表、收藏家、集团购买和专业买家到会参观、购买;
(二)各市协会(公司)负责邀请本市商业代表;
(三)各参展企业邀请专业客户。
十八、展会评比
本届博览会举办“2010‘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组成“2010‘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评审委员会,评选精品奖的特、金、银、铜、优秀奖等各类奖项。届时将以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博览会组委会的名义颁发“2010‘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奖牌及证书。
1、评比范围:详见本方案“十三、参展范围”一项。
2、参评作品申报条件:
1)申报参评作品必须是参加本届精品展的实物,是本人(或集体)的代表作。
2)作品要求设计新颖、独特、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3)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作品在技术、工艺、原材料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具有创新精神和时代感。
4)作品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申报程序及费用:
1)参评作品需严格按要求填写《评比申报表》,另附作品彩色照片一张(6~7寸)。
2)每个参展人员限报三件(套)作品,每件参评作品收取报名费100元,每套参评作品收取报名费200元。连同《评比申报表》一并寄至博览会评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方法详见本方案“十、组织机构”一项。
3)评比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届精品奖评比将视参评作品数量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作品奖若干名,特、金、银、铜奖授予奖牌及证书;优秀作品奖授予证书(博览会组委会将向获奖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奖牌、证书制作费)。
十九、展会宣传:
(一)本届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将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新闻记者进行专题报导,并刊登必要的广告。
(二)积极邀请省内各大媒体到会采访,扩大其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充分运用网站、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博览会。
(三)邀请媒体采访参加本次博览会的工艺美术大师和优秀工艺美术创作人员,向社会介绍、宣传他们及其作品。
(四)本届博览会将免费在会刊上刊登所有参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姓名等资料。
(五)组委会将对参加评比的铜奖及以上的获奖作品出画册,作为资料收集,对外宣传和作者申报第五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的业绩依据。
(组委会对使用2个展位及以上参展商免费提供会刊内页广告一页;4个展位以上的参展企业,可获免费内页广告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