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工 艺 美 术 行 业 协 会
苏艺协[2012]第0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有关单位及人士:
现转发江苏省文化厅《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和优秀传承单位(团队)的通知》。详情见附件或登陆省文化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二O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和优秀传承单位(团队)的通知 |
2011-12-27 14:04:00
|
苏文非遗〔2011〕16号
关于评选表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杰出传承人和优秀传承单位(团队)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省演艺集团、省戏校、省工美行业协会:
自2004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团队和保护单位在保护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值此《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五周年之际,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文化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和优秀传承单位(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传承和传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单位(团队)。
二、奖励方式
省文化厅印发表彰通报、授予“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优秀传承单位(团队)”证书,并奖励杰出传承人1万元、奖励优秀传承单位(团队)2万元。
三、申报名额
由各市文广新局及省直有关单位和团体组织推荐申报,每市申报杰出传承人不超过2名,申报优秀传承单位(团队)不超过1个;省直有关单位和团体可申报杰出传承人1名。
四、评选办法
省文化厅成立由厅领导、厅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成员组成的评选小组,根据各地、各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申报材料,评选出杰出传承人10名、优秀传承单位(团体)5个,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各市文化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团体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和优秀传承单位(团队)的推荐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遴选推荐对象。
2、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考察申报对象的工作实绩和传承成果,认真填写《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申报表》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单位(团队)申报表》(详见附件)。
3、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和团体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1份)报送省文化厅非遗处,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省文化厅非遗处信箱。
联 系 人:省文化厅非遗处 张静静
电 话:025-87798862 传 真:025-87798810
电子信箱:jiangsufeiyi@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申报表
2、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单位(团队)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评选 表彰 非物质文化遗产 通知
初校:张静静 终校:冯锦文
|
附件:表彰奖励通知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