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文 件 |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
苏经信消费〔2013〕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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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新人新作
成果展”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各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我省自2010年起已连续举办三届“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对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保护、发展和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取得了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好评。为充分利用好博览会的影响力和平台效应,加大技艺创新和人才培育力度,省经信委、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决定在“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期间,举办“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新人新作成果展”,积极推进创新、培养新人,推动梯度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3年9月6日-9日,在南京城市规划展览馆一楼特展区举办。
二、参展人员
我省从事工艺美术品生产创作的一线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且未获得大师、名人荣誉称号者。
三、作品范围
玉器、漆器、木石牙雕、珠宝首饰、抽纱织绣、地毯挂毯、民间工艺品、玩具、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品、工艺花画、红木家具、 文房四宝 、剧装道具、金属工艺品、美术陶瓷、工艺礼品、旅游纪念品等工艺美术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参加“新人新作成果展”的作品,必须是近年来本人或集体原创的实物,未参加过任何评比活动,每人或每个集体只限于二件(套)以下。
2、作品须创意独特,设计新颖,技艺精湛,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3、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作品在技术、工艺和原材料运用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时代感。
4、作品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奖项设定
“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新人新作成果展”设金、银、铜和优秀入围奖,经现场评比后颁发有关获奖证书。
六、组织事项
本次活动由省经信委牵头组织,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负责具体事宜。请各地经信委、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学会)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技艺人员踊跃报名,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地牵头组织单位请于7月15日之前将汇总收齐的个人申报表格(具体内容见附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表格电子版连同作品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一并发送。
省经信委将会同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专家,于7月底对申报作品进行初审,最终遴选120-130件作品参加“2013江苏省工艺美术新人新作成果展”。
省经信委联系人:王文卿,电话:025-83391568;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联系人:徐婷,电话:025-83619515,邮箱:cutebaoo@163.com。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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