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艺术的审美特征

[日期:2006-08-17] 来源:本站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本站
       


数码艺术的审美特征

谢晓昱

    所谓数码艺术是指艺术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以数字化方式和概念所创作和表现出的艺术形式。它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将传统形式的艺术作品以数字化的手法或工具表现出来;另一种则是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设计创作,表达属于数字时代价值观的艺术。
    数码艺术所追求的就是科学和艺术的统一。现代社会中,人们生活与工作的节奏越来越快,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在不断地增强,高压之下人们的身心就容易受到损害,即使现代社会能够给人们提供越来越丰富的物质享受,但是不能及时地提供足够的精神享受。这主要是因为人类进入现代社会,将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艺术教育相对割裂开来。当精神的虚无扩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作为传统文化意识而存在的空间就会相对地变得狭小,此时人们就需要一种新的艺术去平衡自己的内心世界,数码艺术便逢时而产生。
    数码艺术的概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提出来的,它的产生基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尤其依赖于计算机技术。数码艺术作品必须在实现过程中全面或者部分使用了数字手段。数码艺术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形式:录像及互动装置,虚拟现实,多媒体,电子游戏,卡通动漫,网络游戏,网络艺术,数字设计,电脑插画,电脑动画,3D动画,数字特效,数字摄影,数字音乐以及音乐影像等。数码艺术不是一个的单独的艺术门类,它所具有的独特的艺术魅力,不在于它拓展和扩充了艺术类别,而在于它采用了区别于传统的艺术创作手段——数字化(移借了 “0” 和“ 1”代码)。
    计算机技术融入艺术创作过程所带来的是更为拓展的思路,更为迅速的表现,更为真实的模拟,更为成熟的选择,更为便捷的修正,更为有效的储存……它突破了以往许多在艺术创作思维,创作方法,创作表现方面的限制,把艺术家和设计师带入崭新的创作天地。

    数码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具体表现在:

    依存性  数码艺术要给我们一种审美质感,必须依托于一定的艺术形象。就数码艺术的艺术形象而言,它的生成和表现都依附于数码技术的发展。数码技术的发展程度基本决定了数码艺术的高度。

    虚拟性  与传统艺术形式不同,数码艺术是基于数字形式存在的,无论是数码绘画,还是数码影像、3D动画、数码音乐,本质上是一个虚拟的数字世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我们能够通过网络感受更多的艺术世界。

    交互性  所谓交互性,就是将艺术家的个人表达与创意延伸到观众中,以加强观众的参与性。交互性有两种,一种是作者设定好的交互性,就像我们点击、打开网页一样,一切都在作者的事先控制之中;一种是更高级、更自由的交互性,它会因为观众的加入而影响作品的呈现过程、呈现方式乃至最终结果。

    时尚性   数码技术在社会领域里都具有前瞻性,因而数码艺术自然而然地的具有了时尚性。它往往善于抓住时髦的话题与文化热点问题,利用多种手段及时有效、快捷地进行报道与传播,它的艺术符号极易与流行文化接轨,从而成为一种带有先锋性与前卫感的艺术群。

    应该说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数码艺术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那么,计算机能够进行艺术创意吗?这应该是对人工智能认识的一个大问题,也是一直有争议的问题。常常听到这样的质问:计算机能作画,那画家干什么?如果仅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画家地位问题,则其回答反而是明确的:画家更有用,画家可以指挥计算机做更多事。假若智能计算机根本不听你的指挥,那由它去吧,你还是你。诚然,科学技术人员现在已经能够利用计算机,在再现自然物象方面达到无与伦比的巧妙境界,但是,从艺术的角度说,这充其量可类比于美术史上写实性绘画的成就。
    然而,艺术的根本之点是创作。首先是创意,之后才是制作,即创作者思维和意识的物化过程。技术手段的革命却终不能代替人的创造思维,不能代替人对事物的评价和选择。数码艺术仍离不开人的审美意识,仍是在人这一主体在进行艺术和设计的创作实践。这是我们正确认识数码艺术非常关键的一点。

    下面,我们结合数码艺术的特点,从四个方面来分析数码艺术的审美特征:

    对象——网络与虚拟

    当人们说“看得见、摸得着”的时候,是指对象的实实在在。数码艺术是基于数字形式存在的,并非通常意义下的实实在在。在网络空间里,创作者能以符号化的虚拟现实文本来叙述日常经验,通过虚拟的东西让无法在现实环境中实践的思想在自身参与中得以实现。网络文本的开放实践使数字化艺术可以被观众随意修改,产生N种版本。这样,传统艺术的全套范式将被不同的个体以一种新的艺术游戏规则重新书写、重新诠释,传统艺术的精英话语则完全消解。经典也好,世俗也罢,只要是与当今发生关系的事物都可以被列入艺术表达的范畴。
    在最新的VR技术(虚拟现实或称灵境)中,参与者的感知来自一个虚幻的世界。这一领域的研究还刚刚开始,它对艺术的潜在影响将是不可估量的。

    主客体——交互与游戏

    现代社会,人们的参与意识尤为重要。以前的艺术作品供欣赏的居多,欣赏者是局外人、旁观者。     而数码艺术使作品本身与欣赏者完全分离的状况得到改变,让欣赏者能“进入”作品,说起来离奇却不荒唐。目前,计算机上的交互式操作,人机联系的技术进步已使这一追求始见端倪。将来,计算机上的作品问世之后,它将不是一个静止的存在。作品本身将是一种过程、一个系统,作品与欣赏者之间在动态发展中共同实现作品的使命。
    数码艺术的创作必须考虑作品的互动性,将其能否进入互动情境当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网络游戏的表现方式,不去设计动人的内容,而是设计环境、空间、框架,让观众能够参与其中。不是反映作者个人观点,而是构造网络“框架”,任由观众在其中创造自己的世界,让他们充分利用网络空间的自由性去建构自己的现实,重新创造自我,以实现作品自由的联结和转变,形成N种的故事结局。而这些正是数码艺术艺术的魅力所在,也是数码艺术真正的意义所在。
    同时,数码艺术要实现更高级、更自由的“互动性”,创作者就必须要具备更专业的数字技术知识与技术能力。而目前中国数字化艺术的现状是:有艺术观念、艺术感觉的艺术家多数不懂数字技术,而能够熟练操作数字技术的人又往往缺乏艺术感觉。这就是数字化艺术创作所谓“反公共性”或者“有限的公共性”的一面,它使观念性与技术性如何统一的问题成为目前中国数字化艺术存在与发展的最大问题。

    精神——沉浸与愉悦

    当数码艺术作品完成以后,受众就会对数码艺术作品进行欣赏和再创造。由于数码艺术应用了大量的高科技手段,加强了交互性,表现形式与表现力远胜于传统艺术。审美主体在欣赏与互动的过程中能全身心的投入,在视听等感官的全方位参与下,能使审美主体产生更大的沉浸感与愉悦感。
    从发展上看,人们可以想象到物质的与数码的媒体可以更加完整的结合,两方面的丰富资源以相互促进、协调的方式整合在一起。实时电脑图像和音乐、无线技术、普遍存在的运算处理以及智能界面都为我们提供了新的娱乐方式,如网络视觉音乐的表现形式,还有手机、交互式三维玩具和电脑游戏。媒体提供给我们那些看不到,但渴望了解的事物。那些更具有真实感的数码艺术产生的视听效果模糊了客观和主管的观点与界限,打破了真实与想象的分界,使我们的梦想表现得更加真实可信。

    本质——科学与人文

    数码艺术家对数码艺术的特征和本质应有较高程度的理解与把握,而不是出于技术迷恋和技术崇敬而要使它成为一个“技术至上”的具有神秘主义性质的东西。数字化艺术的创作方式往往具有跨学科“工程”式的分工协作性质,通常由艺术家主导,再由一个制作班子来完成,这里面往往会包括那些专门的技术性人才,由他们来负责具体的技术制作工作,所以占主导地位的艺术家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相关学科的知识,他不一定要成为专门性的技术人才,但一定要了解技术制作的程序。只有如此,创作出来的数字化艺术才不至于使技术的规则大于艺术的规则,不至于以技术数字形式的迷幻来修改和掩饰文化观念的浅薄表现从而削弱数字化艺术语言的魅力,消解作品与观众在精神与情感上互动的张力。
    现代数码艺术的发展,需要传统文化精神理念的介入;而介入最有效的媒介剂就是提高艺术作品的人文性,因为人文性是能够打动人们心灵深处唯一的东西,而心灵又是唯一能够拯救艺术形态的救世主。我们的数码艺术正处在一个自我感觉的具体成长的过程,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健康的生命,至于要使数码艺术要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包括与自然的和谐),达到均衡发展的目的,起到安抚现代人们精神世界的作用,需要我们特别加强在人文性教育方面的投入,这种精力与物力的投入要比我们对技术方面的投入有更深刻的意义。
    艺术家要加强个人的艺术修养,拓宽知识面,注意吸取传统文化的精髓,同时要在艺术市场和艺术机器之间保持清醒的头脑,只有这样艺术家才能通过数字与数字的交融,创作出既有高超的技术,又充满了人文精神和富于想象力的数码艺术作品。

[相关链接]作者简介
    谢晓昱,男,1967年生,研究生毕业。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计算机艺术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江苏省包协副秘书长,曾任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互动艺术系主任。主要致力于CI设计、包装设计、数码印刷、设计色彩管理、数码艺术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设计作品多次获各类奖项。专著有《现代印刷工艺学》、《色谱与色彩管理》,新书《数码艺术导论》即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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