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家具造型之美

[日期:2009-10-29] 来源:本站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本站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家具的造型之美,首先介绍了家具美的产生,人们对家具美的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然后,介绍了家具美的表现,包括家具美的本质、表现形式和特征;之后,重点介绍了家具的造型美,包括家具的造型、造型的形式美以及家具造型的欣赏,家具造型是产品借以发挥精神功能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家具;造型美

1  家具美的产生

  家具不同于纯艺术而是属于实用艺术,尽管它也常常进行了诸如雕刻、镶嵌、绘画等装饰处理,但由于人们无法将其实用功利与装饰艺术剥离开来,历来美学界都将它排斥在美学研究之外,原因就是它所具有的实用功利性质。令人困惑的是,建筑也同样常具有实用目的,却能长久地作为美学对象被人们研究。当然有时人们也在研究建筑的同时提起家具,但远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家具有着不同于建筑的特点,它的美更关乎人们的生活质量,因为它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出现的频度极高,又与人的距离极为靠近,它在大小尺度上更合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审美对象的理想状态:既非大得让人难以感受其全部,也非小到让人忽视,并且它在某些美学特点例如形式美的局部艺术处理上,更需要满足人们的审美期望。

  人们对于家具之美的要求是必然的。正如中国古代的墨子所说:“居必常安,然后求乐”。社会越是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是提高,对于物质产品的精神功能的要求也就越多、越高。虽然历史上家具的艺术之美往往与功用是紧密关联的,“不饰宫室则材木不可胜用”(《管子•侈靡篇》),为了耐久与美观,人们对材料表面涂刷漆料,先秦时期的青铜器装饰,则更多的是为了巫术及礼仪的需要。而现代人的生活中,对家具美的要求日益突出,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人类摆脱了生活重压后,会有一种对精神自由的向往,生活中寻找、表现美,就是这种向往实现的途径之一。[1]

2  家具美的表现

  21  家具美的本质

  家具之美在于表现而非反映。不同于小说、舞蹈、影视等既能反映生活又能表现人的意志思想的艺术形式,家具不依赖于现实生活,不是对现实的摹仿或反映,这是因为家具产品它没有原型可依——它是人们的创作的产物,在最初出现的时候尤其如此。尽管现在的设计师在创作中常常借鉴一些已有的设计,但如果要彻底的创新,则需要抛开这些所谓的“原型”,以便让思维朝着多个方向发散开。

  家具美在形式而非内容。也就是说,在审美的时候,不要受功利性因素的干扰,或者如普列汉诺夫所说“暂时抛开功利”。在艺术鉴赏的时候,这一点尤为重要。

  家具美在抽象而非具象。在家具的创作中,历史上有着不少模拟的设计,如模仿动物整体造型或局部。但现代设计中更强调抽象之美,这在荷兰风格派的创作中表现非常突出,例如设计中以功能为着眼点来展开,这也是现代设计与传统设计之差异的重要表现之一。

   22  家具美的表现形式

  关于人造器具之美,中国古代就有“天时、地气、材美、工巧”的工艺美学观。就是说,家具之美表现在其合乎时代要求、符合特定人群的审美要求、取材得当、做工精致。

  现代人对家具的审美要求更多地放在形式美方面,它包括:形体(构图、比例、尺度、序列组合、空间安排、造型式样等)、材料的质地与纹理、表面色彩、装饰纹样或图案等。现代人对家具的结构还有超出传统的期待:材料在产品的结构过程中表现的美感体现了人们对理性美的追求。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使产品具有客观美的品质的的途径。前面说过,美是主客体因一定的关系而达成的,也就是说,除了对审美对象(也即家具产品)作出符合产品艺术规律的处理外,还需考虑主体方面的情况,因为主体能否感受到产品的美是极为关键的问题。所以,家具美的表现形式到底该是什么,这还需要创作者与审美者之间相互沟通:设计师不能只一味地追求自身的“游”的境界,还要站在家具使用者(即现实的审美者)立场上,设计出能为他们接受的美的形式。

  23  家具美的特征

  家具美的特征首先表现在空间特征上。家具(除屏风外)是一种三维实体,尤如雕塑,当从室内的不同角度看,它有不同的视觉效果。它在室的的布局上,协调了与其它陈设的关系,从而产生了整体的空间美的特征。

  家具美的视觉特征主要是在于其造型、质地、装饰与色彩处理上。家具的艺术处理属于视觉艺术范围,因此不同于音乐或舞蹈等艺术门类,其视觉的处理除在造型方面以外,也与建筑不太相同,它要考虑更多的视觉因素。

家具美还具有时代性特征。不同时代的审美主体不同,其价值观念受时代的影响而各有不同。这也是家具设计史之所以引人入胜的原因之一。

  另外,家具的美还有民族性特征,或者说,世界上各个民族的差异性会在家具产品中有所表现。家具艺术的丰富性及其美的多样性因之而来。

3  家具的造型美

31  家具的造型

家具作为商品其实用性与外观形象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购买行为。而造型能直觉地传递美的信息,通过视觉信息,对形体的感觉,激发人们愉快的情感,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从而产生购买欲望。因此家具造型设计在商品流通环节上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

人类有着对美的物品的憧憬和想要创造美的物品的愿望,在经历了漫长的创作实践的历史后,就形成了当今高超的造型的文化。家具是属于非纯艺术性表现的实用性造型设计,家具造型不同于绘画、雕塑等纯精神功能的造型艺术,它是根据适用美观的要求,选用合适的材料,在现有设备加工条件下经过工艺生产,形成一定的造型形象。它除了要研究造型的形式规律法则,还要考虑产品造价的合理性,以及产品外观形态与目标市场使用环境的文化氛围的相融性。

家具的造型指的是能够将美感和家具产品与服务中的人机问题结合起来的感觉到素。家具产品的造型一方面必须反映家具;消费者的期望,塑造家具产品自身的品牌形象,它同时还是一种标准,用来度量家具产品与怎样反映了预期市场上人们的生活方式。视觉、感觉和声音能够归结为造型的属性。人机工程学问题,包括舒适易用和安全,必须要能与美学因素互为补充。

32  家具造型的形式美

一切艺术形态都是通过造型要素:点、线、面、体、色彩、质感而构成的。家具造型也不例外,它要通过各种不同的形状,不同的体量,不同的质感和不同的色彩来取得造型设计的表现力,家具的艺术性手法也就是依据形式美原则对造型诸要素的协调处理。

形式美的特点和规律,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在变化和统一中求得对比和谐调,在同异和均衡中求得安定和轻巧,在比例和尺度中求得节奏和韵律,在主次中求得层次和整合。现代家具设计应自觉地运用这些造型原则,使家具产品适应人的生理—心理—审美需要,产生效用、舒适、鉴赏三位一体的心理审美效应,以有意味的形式美焕发人们自觉自由的审美创造情感和实践能力。

变化能产生差异,构成对比,给人带来鲜明、醒目、生动、活力、跳跃的丰富感受;统一产生秩序,构成谐调,给人带来稳定、妥贴、密切、一致、整体的充实感受。从变化和统一中求得对比和谐调,是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规范化和人情化内在结合的必由途径。

家具设计处理变化和对比的方式和方法很多。比如家具的材质及其肌理的变化和对比,可采用木材、玻璃、石材、皮革等的合理搭配;家具整体造型及其线脚,局部的形态,色彩的变化和对比,家具结构组合及其多功能可变空间的变化和对比,等等诸要素的有机结合,达到谐调统一的审美效果。

传统家具较多地强调对称平衡,体现秩序美、静态美、条理美,给人以庄重、大方、完美的安定感。现代家具则热衷追求多变的动态美,给人以生动、活泼、轻快、灵巧的感觉。而将对称平衡与动态均衡统筹兼顾,交替运用,密切结合,在同异相辅相成的动静互补均衡中求得安定和轻巧的珠联壁合,是使家具造型趋于完美的有效途径。

此外,家具与人的尺度关系是数量形式方面的比较,尺度关系是比例关系的导向和基础,应把比例关系和尺度关系结合起来,在比例中体现节奏动势,在尺度中体现韵律情调,塑造出近人宜人为人的比例形式美和尺度形式美。同时,造型整体形态应有明确的主次、重属之分,促使主次、重属相互烘托,相互配合,从中求得层次有序、整合有效,形成人—家具—环境系统中交流和沟通的中心和高潮。

总而言之,形式美原则就是从人的生理—心理—审美的整体结构和整体效应出发,塑造和拓宽直观性的形式美。[2]

33  家具造型的欣赏

首先,众多的直线型家具给人以正直,坚定,平稳的庄重感,注目这种直线型家具可以放松紧张的精神,达到这种意念上的平整舒适。

斜线家具给人一种放射,奔驰,突破的变化感。“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在变化中延伸意念,感受一种不平凡的舒展,带给人们更多的联想空间。

  曲线型家具给人以活泼,轻松,幽雅,柔和,丰满的动态。在曲线的选用上产生了一种舒适的梦幻。

仿生型家具是模仿动物、植物的形态制作的家具,形象逼真,以寄托对大自然的依恋,给人以栩栩如生的感觉。如一些根雕,藤制家具就是仿生家具。

家具是一种立体的设计,是一种立体的观感,以不同线型的组合使造型产生丰富的变化。如:直线配曲线,直线显得稳健挺括,曲线则显得流畅舒展;直线配斜线,则直线更显稳重,坚实,而斜线亦显出力量和变化。正如明式家具多以精炼、流畅的曲线造型,在曲线的运用上有着明显的古典美的痕迹,观感和触感都特别柔和,极具回转灵动的生命气韵。[3]

家具造型蕴含着设计师赋予的审美特质,体现出某种视觉倾向,它是产品借以发挥精神功能的重要方面。由于人们对各种直接使用的产品都抱有一种精神上和文化心理上的期待,希望它能引发人的生活情趣,表达某种文化意味,形成特定的审美氛围,从而使人获得一种审美体验和精神享受。因此,家具造型若能迎合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引导消费,是产品设计成功的标志。这意味着家具造型所营造出的意境能与某一特定环境的艺术氛围相融洽,使环境空间、界面和家具及陈设布置浑然一体,相映生辉,这样在人与环境空间之间家具真正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敏秀 胡年秀   美、审美与家具之美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06.3

[2] 家具设计造型艺术三原则   成都家具设计网  2007.1

[3] 徐雪梅  浅论明式家具造型美的形成  天天家具网  2005.12

 

[相关链接]作者简介

    万 庆(1980-  ),男,安徽巢湖人,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设计学院,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B),南京市青年美术家,江苏省工艺美术协会设计分会会员。主要从事品牌传播、广告设计及书籍设计方面的教学、设计、研究等工作,作品多次在全国及省级设计大赛上获奖。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