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紫砂行业在国内经济腾飞下、进入最为繁盛、最具活力的时期。紫砂行业发展迅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制作工艺的提升和造型品种的扩展,使紫砂的知名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文化追求趋向多元化,“盛世收藏”更促进了紫砂作品的文化品味和艺术审美意识的提高。名人名作身价倍增,与普通作品差距日渐明显。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欺世盗名,模仿抄袭的行为也相继出现。一些艺人不注重提升艺术修养,自己不开发创新,把别人的作品稍作变化或完全抄袭变为己有,导致一些创作者新品不敢轻易展示。更有他人为谋求暴利,以假乱真,对名人名作不仅抄袭作品外观造型、还冒用他人印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的同时而且也严重侵犯了名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让宜兴紫砂的形象和声誉受损。
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研究自主创新及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动力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让人们意识到给予创新作品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个优秀的创作成果没有得到有力的保护,开发创新活动无法得到应有的回报,那么创新就将失去意义,只能限于个人兴趣爱好的满足。紫砂行业如果没有了开发创新,那必将失去生命力。
一、 自主创新
自主创新是指通过原始创新、或在他人作品启发下产生新灵感再创新,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提高了创新作品自身价值的创新活动。紫砂自主创新中“自主”应该是宏观意义上的自主——紫砂行业,只要是在紫砂整体行业范围内进行的创新活动,不论这种创新活动是原始性创新,还是合作性创新,还是在他人作品启发下产生新灵感再创新,只要创新作品在紫砂行业范围内,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都应属于自主创新的范畴。
近年来,紫砂的设计逐渐趋向艺术化及个性化方向发展,虽然紫砂的成型工艺依旧,但设计上却趋向于多元化。创新不仅仅是对传统紫砂文化的传承,更是对弘扬紫砂起到一定的促进意义。
二、知识产权保护
在科技发展的信息时代,知识备受世人瞩目,随之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它指的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常分为两大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是从著作权人发表、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创作的作品而产生的财产权,它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不可转让不同,是可以转让的。由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断创造出高新技术的智力成果,又给知识产权增加了一系列新的保护客体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对它的解释国际上仍有争议,但狭义的知识产权范畴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它主要包含三块内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是国家通过立法使它的地位得到确认,并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施行才使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现实的法律保障。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它指的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财产权是智力劳动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智力劳动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是人的智力成果权,它是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
2、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客体即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智力成果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知识产权有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2、对于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专利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只能将其权利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申请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果没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性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仅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这一无形财产权的特点是有别于有形财产的,它是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也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域外的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域外的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既无需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要想使某项知识产权在境外也得到法律的保护,就必须依照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双方签订的协定,到请求保护国去提出申请或进行登记。否则,它是得不到外国法律保护的。另外,知识产权在某一国家失效,丝毫不影响该知识产权在其他国家已取得权利的效力。(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法律赋予创造者对精神成果享有专有权,这一方面激发了创造者继续进行创造活动的志趣与信心,但另一方面对精神成果的传播和广泛应用无疑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知识产权它具有时间性特点,一旦超出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动消灭,知识成果就会转化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使用。这一特点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的主要区别之一。凡属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各有特点,因此法律对每种具体的知识产权都分别规定了期限,各项权利的保护期并不相同。发明专利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
由此看来,我们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穿于紫砂的自主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激励紫砂的创新,不断提升紫砂的自主创新能力。 给予紫砂行业更强的生命力,更好的弘扬紫砂文化!
[相关链接]作者简介
范志中,又名"嚴中". 工艺美术师。1972年生于陶都宜兴。紫砂陶优秀承传人,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会员.1992年开始从艺于紫砂雕塑. 创作海派雕塑和制作仿古紫砂杂件,期间曾随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硕士生道师吕品昌指点学习现代陶艺创作。1996年8月开始紫砂茶壶制作和研究。经十多年对紫砂工艺的探索和钻研,擅长传统紫砂,光素器和雕塑仿古类,曾潜心临摹过陈鸣远,徐友泉和当代紫砂泰斗顾景洲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