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对破碎工艺品索赔评估之我见

[日期:2018-12-28] 来源:本站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本站
       

[内容提要]:邳州市玉雕协会会员孙××,在2016年委托邳州一家快递公司发送一批玉器至外地市场,因运输不当,货到后发现玉器破碎严重,为了挽回损失,协会同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对复原后玉器价值取向,尽力做到“科学、公正、准确、合法”为会员服务,通过司法程序,为受害者挽回损失,其过程将对类似事情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价值      用途    感受


      一、价值

      邳州市玉雕协会同评估公司对破碎的玉器进行恢复原貌的判断的主要价值要素是:形状、大小、工艺、完整程度、颜色裂纹等方面进行评估如下。

       1、和田玉白玉双耳瓶

       高145cm,两耳宽10.5cm,约550克,器物现状:灰白色~灰色、杂色,因碰撞裂痕很多。瓶内多处尚能见原貌颜色—白色,强油脂光泽,毡状纤维状结构,油脂光泽,主要矿物成分为透闪石,鉴定结果为和田玉之白玉。

      评价:该件物品内部有较好的透光度,有细腻感、温润感,油脂光泽明显;从现有的透明感和玉质感推论,原件为质量较好的白玉,颜色白,结构致密细腻,雕工精致,器形规整;从常规分析,该物品缺少一个瓶盖,使得该物品价值损失20%左右。比较四会、镇平、广州玉器批发市场的相似材料、大小、造型、工艺等价值要素的器物的市场价值,按该器物现状推测原貌价值,估价5万元。

       2、和田玉五件套牛摆件

       绿色,每件牛约重1750克,高9cm,长19cm,可见大面积的漆黑色。不透明,毡状纤维状结构,有油脂光泽,主要矿物成分为透闪石,鉴定结果为和田玉之碧玉。

      评价:恢复性推断,该套物品破损严重,有破裂现象,用强光透射,内部有一定的透光度,有玉质感、有油脂光泽,按该器物现状推测原件价值,估价3万元。

      二、用途

      本次评估的期望用途时诉讼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怎样,总有一方甚至双方都对评估结果不满,受害方原告希望利益最大化,希望评估结果越大越好;被告方希望赔偿最小化,希望评估结果越小越好。所以,我们对评估结果、评估过程的要求十分严谨。

      我们的评估结果将作为司法证据效力使用,我们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品牌公信力等等都受到严峻考验。我们坚信,在执业过程中遵循坚持“科学、公正、准确、合法”的工作原则,坚持“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最佳效用原则、贡献原则”等评估的经济技术原则,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科学严谨,符合逻辑,我们评估结论是可以满足司法诉讼证据效力要求的。

      其中在二审中被告提出,破碎工艺品的价值可做8万元,法院已经给予支持。原告和上诉终审法院分别咨询我们,我们认为,玉器价值的最主要部分是审美价值,本次被评估的玉器已经被破碎,其审美价值已经失去,玉器的残值无法评估,原告的购买目的是销售后获利,根据珠宝评估的“预期收益原则”,残损玉器已经失去了销售后获利的价值,残损玉器作为8万元结论不能成立。就此,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但被告又对我们有意见,被告又指责和否定我们的评估结论的法律效力。经过法院审理,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否定了残损玉器的价值。

       事实证明,本次诉讼,原告、被告双方经过一审、二审和上诉终审三次司法审理程序,原告和法院始终采纳我们的评估结果;被告一直对我们的评估进行各方面的挑剔,经过反复解释,被告终于接受。原告、被告双方最终都认可了法院的判决。

       本次案例,经过几年的时间检验,已经成为该类事件的典型案例,律师、法院已经较多采用参考,司法和资产评估、保险等学术界也多次引用。

       三、感受

     (1)玉器评估本身就是资产评估的难题之一,损碎玉器的复原性价值评估,不见有典型案例,无法参考。我们基于对我们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仪器设备、法律知识、中国玉文化知识和我们机构品牌公信力等的自信,我们认为有把握做出符合“科学、公正、准确、合法”原则的评估结果,得到使用方的认可。

      (2)资产评估的通常收费方法是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部分议价取费;常规珠宝玉石鉴定评估是按件取费。我们一直坚持的原则是按鉴定评估任务所需的工作量成本而收费,收费不与评估结论挂钩。本次评估任务的收费并没有因为任务的难度而增加收费。事实证明,本次收费取值经得起法庭、双方当事人的反复考验。

      (3)对玉器的颜色、光泽、结构、额度等的变化与原玉石的对应关系。在8000年中国玉文化中,玉器的主要功能有5000年是用于祭祀的,在古玉文物中,多数玉器都有破裂的痕迹。我们通过对中国玉文化史的学习和研究,对这样的难点也就有了解决的理论自信和依据。我们通过运用岩石矿物学鉴定检测手段,对标本进行复原性的材质鉴定。

      (4)复原性价值要素的确立和价值等级评判。现代玉器的价值主要是审美价值,一般产品的审美价值主要取决于材质质量,工艺水平价值也占相当比例;材质的价值要素主要是:颜色、光泽、结构致密程度、净度等及其等级判断,工艺价值要素主要是:造型、画面布局、纹饰、寓意、制作工艺精细程度等及其等级判断。我们基于对玉石材质质量与等级的广泛了解,对玉器加工工艺的质量及其等级的广泛了解,对这样的难点也就有了解决的理论自信和依据。

       (5)对复原后相似物的市场重置成本价值的市场选择与比较。本次任务的标本9件和田玉、1件寿山石、1件铜器,根据其材质和工艺水平判断,属普通工艺商品。这类商品多在河南镇平、广州、四会和深圳玉器批发市场常见。我们选择河南镇平和广州、四会、深圳玉器批发市场作为参照物的市场重置成本价值的市场与比较。我们基于对多数玉器市场特别是广州、四会、深圳和河南镇平玉器批发市场的了解与熟悉,对这样的难点也就有了解决的理论自信和依据。


参考文献:

【1】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中心《珠宝玉石国家标准》GB/T16552-2010珠宝玉石名称、GB/T16553-2010珠宝玉石鉴定、GB/T16554-2010钻石分级;

【2】张蓓莉等:《系统宝石学》(第二版),北京,地质出版社,2006;

【3】张蓓莉等:《珠宝首饰评估》,北京,地质出版社,2006;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2010;


作者简介:

       梁传行,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艺美术师,市级非遗传承人。邳州市玉雕协会会长。1979年开始从事玉雕行业,历经三十多年的学习和磨练,擅长人物、杂件、器皿、仿古件的制作。作品曾在国家和省级行业评比中获金、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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