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新媒体背景下多媒体艺术在公共艺术创作中存在的问题

[日期:2019-07-11] 来源:本站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本站
       

【内容提要】20世纪60年代起,艺术家们开始使用便携式摄影摄像机等一些电子设备进行艺术创作,多媒体艺术由此开端,它以新技术的强大威力以传统媒体无法抗衡的敏感性、综合性、互动性和强烈的现场感,成为与架上绘画并驾齐驱的重要艺术媒介,本文就互动性多媒体艺术在公共艺术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科学技术只是一种物质手段,而艺术则是人的精神显现,如何让多媒体公共艺术更完美的呈现是本文探索的问题所在。


  关键词:公共艺、互动性、边界


  新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很多,但他们的共同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使用者经由和作品之间的直接互动参与改变了作品的发声、发光、影像、造型甚至意义。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引发作品的转化。欣赏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除了互动,其次还有连接性,连接性把世界各地的人联系在了一起,每一个信息终端的人,通过看不见的网络和其他人、作品产生联系。可以说互动性和连接性是新媒体艺术最显著的特征。现代多媒体技术的数字化、模组化、自动化、可变易性和可贯通式的编码,为机器与人之间的连接与互动提供了可能。新媒体艺术工作者通过编码、编排、组合、利用程序式的控制、数码技术的可易变性和对程序的预设,使人机对话变得无障碍。我们可以看出,现代多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互动性机能的转变,互动性奠定了现代多媒体艺术的时代优势。本文就多媒体技术背景下公共艺术创作中一些问题进行探究;


  一.互动的边界


  从目前国内公共艺术的发展现状得知,国内公共艺术目前较被注重的是它的公共性和艺术性。互动性这个因素很少被创作者及一般民众重视,使得公共艺术仅仅成为建筑、公园、广场的一个附属品,如果公共艺术仅仅是以美化环境的功能性导向而存在,而其中所包涵的意义却无法代表所在的空间,无法融入当地的人文交流中去,自然无法得到当地的认同,这样的公共艺术设置就失去了意义。而互动性公共艺术因为本身具备主动的互动性,运用本身具备的互动机制,能够给予民众相当程度的吸引力,并达到信息的传播,与传统静态呈现的公共艺术品相比,较为活泼,且更具有教育性和趣味性。然而就目前情形来看,互动性机能的发挥绝不是完美的、成熟的、全面的。我国就现阶段来说,互动式多媒体公共艺术作品中的互动性尚受以下三个条件限制。


  1.创作者的个人因素


  首先是艺术家的知识面,互动式多媒体公共艺术的设计不仅要求设计师具有艺术创意和审美素养,而且需要具备基于现代电子技术基础上的科技知识。简而言之,他的知识面必须能够涵盖艺术与科技两大领域。作为艺术创作的主体,艺术家的知识层次必然决定了艺术作品的优劣,反映在公共艺术作品中就是他能否应付得了公众的不同审美要求和公众的不同互动诉求。其次,艺术家的创作不见得能被观众接受,而公众同意的东西又不见得有艺术感,这也是公共艺术背后所具有的矛盾性和冲突,也是公共艺术设置的必经过程。通常情况下艺术家的个人意志是需要被优先考虑的,但就互动式多媒体公共艺术来说,涉及了更复杂的互动关系,包含了时空、文化等特征,都需要艺术家重新兼顾和厘清。


  2.参与者的因素


  互动式多媒体公共艺术面对的是公众,它的最终效果之实现,需要公众的参与方可完成。因此,公众的普遍素质是互动式多媒体公共艺术作品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公众的艺术修养,或者对科技产品的驾驭能力,直接影响到互动这一环节,没有观众的互动,互动式多媒体公共艺术只是冷冰冰的机器而已。现在的很多多媒体公共艺术作品,没有考虑到观众的互动能力,使得公共艺术变成了小众艺术。这显然与公共艺术的初衷是违背的。然而如果过分迁就观众的互动能力,往往又使得艺术作品简单化、缺少思考的深度。由此可见参与者的因素最能限制互动性这一机能的运行。


  3科技水平及制造水平的因素


  我们知道,互动式多媒体艺术,是建立在多媒体技术发展成果这一基础上的,艺术家的艺术观念和公众的互动参与诉求都要通过多媒体这一科技产品来承载。技术的完善有助于互动性机能的提高,能够完美表达出艺术家的复杂的思维和参与者互动的方便快捷。科技技术一方面能够为互动双方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沟通渠道,另一方面,信息的准确捕捉,清晰的显示,也是互动环节必不可少的条件。这里的科技水平主要分两方面;一方面是对软件程序的开发,多媒体条件下所有的互动方式实质上都是在特定程序内的互动,可以说,程序决定了互动的形式,互动的规模,互动的深度。所以,程序的丰富和细腻直接影响到多媒体条件下互动的互动效果。另一方面,任何程序都需要特定的物质载体,只有在合理有效的物质载体上,程序才能发挥作用,而物质载体必然会受到制造水平的制约,只有精准高超的制造工艺,才能制作出能够适应各种情况的载体。由此可见,多媒体技术条件下的互动式公共艺术,并不是艺术家们天马行空的超前艺术思维就能够实现的。


  二.是艺术融入了技术,还是在技术的基础上做了的艺术修饰?


  从新媒体艺术在欧美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艺术形式的产生一开始就与商业利益紧密的挂在了一起,在越来越多由于技术的介入而逐渐朝着大型化方面发展的复合媒体艺术的创作活动中,新型艺术创作对艺术家提出新的要求;艺术家必须超越个体的局限性,与技术人员密切配合,才能使艺术活动朝着融合集体智慧、合作与协调的方向发展。在这样的过程中,艺术家的思维和控制力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被削弱,个体的鲜明艺术态度被集体意志所取代,艺术家沦为互动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开始以团队或者小组的形式从事艺术创作,同时因为经费的的问题,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往往要需求赞助,而多媒体制造商们往往乐意并主动承担这一角色。


  三.是游戏还是艺术?


  虽然在艺术的起源中,有“艺术起源于游戏”一说。其代表人物是德国著名美学家席勒和英国学者斯宾塞。席勒在《美育书简》中,通过对游戏和审美自由之间关系的比较研究,首先提出了“艺术起源于游戏”的观点,认为艺术是一种以创造形式外观为目的的审美自由的游戏。但是我认为就严格意义上说,游戏和艺术仍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分支。游戏只不过是一种闲暇的娱乐活动,而真正的艺术能够引发我们对很多问题的深思,比如我们是谁,我们如何生存,我们周围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等等。我认为游戏目前还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在以大众传媒为强势语言的当代社会,艺术已日趋产业化、商品化,传统艺术中那种特有的‘韵味’和早期现代主义艺术中的批判精神业已消失,人民在快餐文化消费中,仅仅满足于感性刺激,满足于没有彼岸的现实生存,从而精神品质的退化与神性维度的缺失,使得那些流行艺术难以承担起提升人类精神的功能。然而鉴别艺术的标准是绝对不能降低的。就当下的艺术活动和游戏活动而言,活动双方都不认为是对方阵营中的人,倒是游戏和体育的联系,远远大于艺术和游戏的联系。当下的互动式多媒体公共艺术娱乐化倾向明显,对精神上的追问和探索远远不够,这可能是受限于当下的多媒体技术条件所致,艺术表现力上还不能完全满足艺术家们的创作要求。


  四.结论


  随着当代科技文明的发展,新技术还将迅猛的发展下去,对于艺术和设计的影响和参与也会越来越深入。艺术和科学共同作用于我们的生活,或者说随着艺术和科学的相互交融,二者界限将会越来越模糊,这可能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现实,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把艺术和科学等同起来,认为新技术将使艺术变成科学,或者科学成为艺术。技术追求统一性、标准化、定型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工业化的大批量生产;艺术追求个性化、独创性、求异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人类的审美情趣。说到底,科学技术只是一种物质手段,而艺术则是人的精神呈现。我们可以把一种新技术作为创造艺术的手段,却不能把艺术当成技术发明的方法。多媒体艺术必将广泛运用于公共艺术,和从事传统艺术创作一样,对于它们,我们依然要保持创造性的思想,丰富的情感,和娴熟的表现技巧,不断的提升我们的审美情趣。无论科技发展到何种程度,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它们不过是承载的工具而已。


  参考文献:


  [1]李四达《数字媒体艺术史》[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


  [2]田智辉《新媒体传播》[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版


  [3]廖祥忠《新媒体艺术与创新教育》[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版


  [4]马晓翔互动装置艺术的独特形式[J].画刊2006年9月


  [5]丁龙网络环境下的多媒体艺术齐齐哈尔大学学报[J].2001年2月


  [6]胡蓉互动的艺术——浅谈新媒体艺术设计的互动性特征美术大观[J].2006年12月


  作者简介:


  孙伟波 1982年2月出生,安徽灵璧人。工艺美术师,先后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目前从事漆艺和公共艺术设计制作等工作,漆画作品多次入选省级及国家级展览并获奖,为省内外多地设计完成多项公共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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